来源:执法公开知识库
互联网业务
7、身份证明、手机号码被占用申述

7.1 个人用户在注册时,发现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被人占用了,应如何进行处理和解决?

为解决用户因身份证明号码、手机号码被他人冒用的,导致无法注册互联网服务平台帐号的问题,互联网服务平台网页版和“交管12123”手机APP提供用户申诉功,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交管12123进行申诉,也可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窗口进行申诉。

7.2 用户申诉是否有相关的限制?

系统记录每次申述的申述人手机号码, 1个手机号码单日只允许发起2起不同类型的申述申请,近1年累计申述次数不得超过3次。

7.3 用户如何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进行手机占用或身份证明占用申诉、其流程如何操作?

一是用户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姓名、手机号码、申诉原因等信息,上传身份证明、用户手持身份证明照片等证明材料后,并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的,完成申诉申请。

二是存在冒用嫌疑的被申诉用户注册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身份证明号码被占用申述,审核通过后将撤销被申诉账号,短信告知被申诉用户撤销原因。对于手机号码被占用申述,审核通过的,解除被申诉账号手机号码绑定关系,被申诉用户在下次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时,系统将告知用户因占用他人手机号码导致原手机号码失效,需录入新手机号码并通过短信验证后进行登录。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