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公开知识库
机动车业务
2、变更车身车架

2.1 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2)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3)交验机动车。

2.2 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限制条件?

(1)更换的车身、车架与登记的型号不符;

(2)更换车身、车架后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

(3)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2.3 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提交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被改变,申请办理变更的,应当提交能够确认被鉴定的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发还证明;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4 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查验车辆—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行驶证、登记证。

2.5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2.6 机动车业务变更车身车架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