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
29、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
29.1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提交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行驶证。
29.2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2)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3)交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除外)。
29.3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收费标准?
不收费。
29.4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限制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29.5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9.6 机动车业务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