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
31、委托核发检验标志
31.1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限制条件?
(1)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2)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校车、大型载客汽车的。
(3)机动车被盗抢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1.2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申请条件?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
(2)机动车已达到检验有效期,但因故不能在本市检验的;
(3)提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证明凭证。
31.3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31.4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收费标准?
不收费。
31.5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31.6 机动车业务委托核发检验标志提交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