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
11、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
11.1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2)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3)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4)交验机动车。
11.2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提交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11.3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限制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11.4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5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查验车辆—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行驶证、登记证书。
11.6 机动车业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