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公开知识库
事故处理
11、交通事故回避情形

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