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公开知识库
机动车业务
34、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34.1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2)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或经销商同意更换整车;

(3)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4)交验机动车。

34.2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查验车辆—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行驶证、登记证书。

34.3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34.5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限制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更换的机动车与原车厂牌型号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6)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4.6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提交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7)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车身颜色改变的,还需提交更换整车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34.7 机动车业务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