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执法公开知识库
互联网业务
14、档案管理

14.1  如需要查询、复印个人互联网用户注册档案,应提交什么资料和要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窗口注册用户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用户查询本人档案的,应当出具身份证明。由档案管理人员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查阅,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需要出具证明或者复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业务领导批准。

14.2  请问用户注销后,窗口注册的档案保存时间是多少?

窗口注册用户注销的,用户档案资料保留二年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