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网 关于我们

首页 > 服务 > 交管服务 > 正文

省交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7-02-08 17:09:22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899.37万元,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新增固定资产总价值2.918亿元,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信息系统购建、警用设备购置、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我局在2016年组织了全省资产清查,鉴于各市县交警支大队清查结果已上报省财政,尚未经财政最后核准,以下表中所列仅为省局机关资产占有情况。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21899.37

1、房屋(平方米)

20131

2742.25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18776

2383.98

2、车辆(台、辆)

113

2816.42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10781.89

4、其他固定资产

 

5558.81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薛乐乐
本文关键词: 省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