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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秦皇岛城市区、旅游区实施交通管制

2014-06-25 09:44:3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二)海港区

1.货运机动车: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含西港路至建国路路段)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到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四轮车:北环路(不含)以南,西环路(不含)以东,河滨路(含)—海滨路(不含)以北,东港路(不含)—东山街(含)以西道路禁止通行。

3.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海港区城市区道路通行。

4.西环路(205国道)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过境大型货车一律绕行102国道、青乐公路(S261)。

5.河滨路(文安路至文育路)段实施单向交通管制措施,该路段施划公交专用道,允许公交车双向通行,其他车辆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三)山海关区

1.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第一关路,禁止机动车和畜力车通行。

2.龙海大道、关城南路、关城西路、老龙头路,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畜力车通行。

3.燕塞湖路、角山路、长寿山路,早7:00至晚19: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4.关城南路、关城西路南段(西门口以南),早7:00至晚19:00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通行。

5. 关城南路、关城西路、老龙头路:禁止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四轮车通行。

6. 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到市交警支队六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开发区

1.开发区西区:秦皇西大街(开放广场至祁连山路段)、长江道(泰山路至祁连山路路段)、泰山路、漓江道、珠江道,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开发区东区:上海道、海口道,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3. 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四轮车:秦皇西大街(西外环至祁连山路段)、长江道(西外环至祁连山路段)、峨眉山路(秦皇西大街至长江道段)禁止通行。

4. 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到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件(秦皇西大街华山路至峨眉山路段除外),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五)南戴河

南戴河旅游区城区内的道路、南戴河沿海快速公路、南戴河沿海公路旧线路段(南戴河与黄金海岸交接处至南戴河城区)、南戴河旅游区宁海道、205国道与刘义庄交叉口至沿海公路、205国道留守营至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抚南连接线蒲兰路口至南戴河沿海快速公路,禁止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车(人力、电动、燃油)、代步电瓶车和畜力车通行,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机动车辆,到辖区大队(抚宁大队南戴河暑期指挥中心)办理通行证件,按规定时段、路线通行。

(六)北戴河新区

沿海公路(364省道)洋河桥至刘台庄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机动车辆,到辖区大队(七大队)办理通行证件,按规定时段、路线通行。

(七)黄金海岸

黄金海岸旅游区内的道路禁止货运车辆、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车(人力、电动、燃油)、代步电瓶车和畜力车通行,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机动车辆,到辖区大队(昌黎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以上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车辆通行。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须经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通行证件,通行时间限制在00:00至6:00之间,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运输;运送燃油、燃气等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辖区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运输。

责任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