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安全提示 > 正文

暑期秦皇岛城市区、旅游区实施交通管制

2014-06-25 09:44:3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了加强暑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秦皇岛城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区域及相关要求

(一)北戴河区

1.交通管制道路

(1)西海滩路(剑秋路南口至西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持证工作车和公交车除外。

(2)中海滩路(保二路南口至东三路南口):设置为步行街,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3)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持证工作车除外。

2.单行通行道路

(1)东海滩路(海波路至金旭路段):6:00至22:00,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向北行驶。

(2)保二路——中海滩路(保二路至西经路段):6:00至22:00,实行保二路与东经路交叉口进,中海滩路与西经路交叉口出的单向通行,保二路车辆禁止向北行驶,中海滩路车辆禁止向东行驶。

3.禁行车型与道路

(1)七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准许经东三路、保二路、平水桥通行到达海滩停车场,并准许在中海滩路老虎石停车场至平水桥停车场之间的路段行驶。

(2)七座以上客车:禁止在东经路、西经路、西海滩路通行,准许在东经路以北、东三路以东、剑秋路以西(不含剑秋路与联峰路交叉口以南路段)的道路上行驶。

(3)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东经路、西经路、西海滩路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五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大型货车:禁止在联峰北路以南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海北路、海宁路、滨海大道、高速引道、西部快速路(南大寺以南路段)通行。

(5)二轮摩托车:禁止在联峰路以南道路通行。

(6)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车:禁止在城市区道路通行。

(7)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四轮车:禁止在联峰路以南道路上通行,严禁非法营运载客;运送生活垃圾、泔水的人力三轮车可在晚22:00--—早6:00时间内通行。

4.单双号限行

北戴河区暑期期间每周六、日实行单双号限行管理。限行区域与道路:西部快速路——联峰北路——新驼峰路(不含)以南、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海滩路以东区域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通行原则:本市机动车(含北戴河区本市机动车)按车牌阿拉伯数字尾号,执行每周六、日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通行。特殊通行需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汽车、出租汽车、殡仪馆的殡葬车、银行运钞车、邮政车、大型旅游客车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5.过境交通

南戴河、黄金海岸途径北戴河往返市区、山海关的车辆,一律绕行新驼峰路、西部快速路。

责任编辑:陈沛沛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