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资讯 > 权威发布 > 正文

石家庄最新公告:取消尾号限行、部分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2021-01-30 17:40:51  

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告决定,为进一步细化规范管控措施,针对鼓励和保障私家车出行,特推出以下措施:

一是取消机动车两个尾号限行措施,取消外埠车辆工作日早晚高峰通行二环内道路限行措施,恢复限行时间另行通告。

二是自2021年1月29日至2月12日,因疫情防控造成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临牌过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中高风险地区视情延长免于处罚期限。

三是发现事故警情或接122事故报警后,公安交管执勤警力第一时间出警,快速协调处置,确保路面交通畅通。

四是通过市内交通诱导屏、交通992、“双微”等媒体平台适时发布道路拥堵信息,引导群众避开拥堵路段,顺畅出行。

五是拓宽“网上办”渠道,车主和驾驶人可以自助办理申领免检标志等机动车业务、期满换证等驾驶证业务,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并可以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微信公众号预约人工窗口办理。

六是疫情期间,0311-85859992或0311-12123两部热线电话全天候接受广大车主、驾驶人咨询、求助。

2021年1月29日

 

从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获悉,

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告决定,

自2021年1月29日起,

有序恢复石家庄公共交通运营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汽电车

(一)运力恢复:市区公交恢复运营102条公交线路,共投入运营车辆862部。1月30日起,疫情期间的所有公交线路首车发车时间暂调整为7:00,末车发车时间暂调整为20:00,市区主干道路运营间隔为10-15分钟,支干道路运营间隔为20-30分钟。途经省胸科医院、同祥城等中风险小区的公交站位暂不停靠。

(二)乘车要求:乘客乘车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绿码”的查验,对不能出具健康码的乘客,做好信息登记,未佩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拒绝乘车。在恢复运营初期,公交车载客人数严格控制在50%以下。所有公交线路全部配备疫情防控安全员,主要负责测温、验码,提示乘客分散乘坐。

(三)车辆消杀:严格落实各项消毒消杀措施。运营车辆要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清洁等措施,严格执行“一趟一消毒”、“一趟一通风”、“一趟一清理”。

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

(一)运力恢复:市区运营范围仅限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运营(机场除外),网约车不得拼车、跨城派单,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区域运营。

(二)运营条件:出租汽车(含网约车)从业人员及车辆,由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企业先行开展线上疫情防护知识培训,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向管理部门报备后方可运营。恢复运营的车辆必须安装隔离膜,配备手持额温枪,驾驶员在运营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做到开具票据可查。

(三)乘车要求:乘客乘车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对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未佩戴口罩或发热的乘客,驾驶员不得拉载。

(四)车辆消杀:各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企业要设立消毒点,派专人负责消杀工作,严格落实运营车辆一单一消毒、一单一通风等措施,保持车内环境清洁,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

三、客运班线

(一)运力恢复:中高风险区域的客运班线暂不恢复运营。低风险区域的县域内客运班线、县际客运班线一周内有序恢复运营,具体时间由属地政府确定。各汽车客运站根据客流需求,合理组织运力和安排班次。

(二)乘车要求:所有乘客必须持有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详细登记并佩戴口罩方可进站上车。旅客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车辆防控:营运车辆坚持每日发车前1小时、收车后分别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含行李舱)每一趟次消毒措施。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

(四)客运站防控: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在汽车客运站进站口、落客区设立检疫站和留验站,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配备全自动红外线体温监测仪,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汽车客运站每日营业前、最后一班收车后分别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城市客运及道路客运有序恢复运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自行发布公共交通恢复运营公告。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