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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安全行车提示

2014-03-05 16:47:5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近日,河南、甘肃等地接连发生客车侧翻事故,导致多人死伤。为提醒客运企业规范经营、客运驾驶人安全驾驶,保障乘客出行平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发布行车安全提示,提醒客运企业、驾驶人及社会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一、3月2日,河南永登高速许昌段发生因右前轮爆胎导致的客车翻坠事故,造成4死54伤。交警提示,驾驶客车长途出行,请提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保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驾驶人要保持镇定,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松抬加速踏板,轻踩制动踏板,缓慢减速靠边停车。

二、3月3日1时20分,一辆非法从事包车客运的大客车违法超员搭载61人,在甘肃甘南州213国道因雪后路面湿滑、车速较快导致侧翻,造成10死26伤。交警提示,外出远行时,请选择正规场站、公司搭乘安全合法运营的客运车辆。贪便宜、图省事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安全性低,风险性大。

三、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核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的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交警提示,客运企业及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要严格遵守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年内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死亡事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已聘用的要解除聘用。交警提示,请广大客运驾驶人遵纪守法,不超员、不超速,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他人的安全负责。

六、安全带是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低40%的伤害。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一路同行,共同平安!

七、春初冷暖交替时节,近期中东部地区仍将出现降温甚至降雪,南方地区多阴雨天气。交警提示,雨雪天气道路湿滑,请驾驶人行车时注意观察路面,减速行驶,随时收听天气预报及路况信息,采取必要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八、驾驶大客车在冰雪路面发生侧滑时,应立即向后轮侧滑的方向转动方向盘进行修正,间断轻踩制动减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制动。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