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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3月份交通安全提示 | 权威发布

2024-03-11 17:57:00  

3月份春暖花开,自驾春游踏青增多,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开始春播春种,运输繁忙。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根据近三年(2021-2023)3月交通安全情况,分析研判今年3月份全省交通安全形势,并提醒群众重点关注自驾出行、学生交通安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

据分析,三月份一早(6-8时)一晚(18-20时)时段是事故多发时间。从肇事违法原因看,超速行驶肇事死亡最多,其次是机动车未让优先通行方先行、无证驾驶。从道路类型看,农村道路事故死亡占比最高,其次是普通国省道、城市道路。

2月以来,受春运及春节假期影响,全省日均客货混行流量较大(大型汽车超过6000辆)的高速公路共6条,主要集中在沧州、秦皇岛区域,分别为:G2京沪高速青县段、G0111秦滨高速黄骅段、G1京哈高速抚宁段、G1京哈高速海港段、G1京哈高速山海关段、G0111秦滨高速曹妃甸段。全省日均客货混行流量较大(大型汽车超过5000辆)的普通国省道共5条,主要集中在衡水、唐山、沧州区域,分别为:G307国道辛集段、S364省道唐山丰南段、G106国道衡水武邑段、G106国道衡水冀州段、G102国道秦皇岛海港段。提醒自驾出行的驾驶人,尽量绕行以上路段,通行时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遇到缓行切莫加塞强行。

3月起,寒假结束,走读制学生上下学恢复常态,校车使用恢复正常,随本月温度回升,骑乘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情况将逐渐增多,学生群体周末出游增多,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明显上升。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管理,请广大家长关注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不要让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接送时让孩子佩戴好头盔,坚决杜绝让孩子乘坐“黑校车”、超员面包车。

3月天气转好,正是春游踏青时机,全家自驾近郊游增多,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肇事风险增大。同时,冬小麦陆续返青,省内由南到北进入春播春种阶段,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货车、电动三轮车务农出行将大幅增长,增加了道路通行安全隐患。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示,出行前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路线,行驶中确保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游玩中请提前安排好停车地点,杜绝违法停车。春天容易发生春困现象,当感觉困倦时,请在安全地点及时停车休息,在确保消除困倦后再继续行车。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