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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比选公告

2021-07-09 17:39:14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固定资产清查及处置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运涛  13292859982

采购使用科室:财务科

采购内容: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及待报废资产处置的全过程第三方技术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1、能按照国家、财政部及省级资产管理和财政部门关于清查审计和资产评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资产审计和评估服务工作,对审计和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能保证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有保密措施,不得使用临时人员;

3、在清查和处置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相关报告;

5、掌握单位资产情况,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发现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6、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7、资产管理能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

8、未经采购人批准,参与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项目有关情况;

9、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负担,审计、鉴证、评估、鉴定结果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10、能满足采购人在本项目工作中的各项要求。

预算金额:34.5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标的用途∶对单位资产清查及待报废资产处置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服务能力;

2、参与人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经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测服务、检验服务、质检服务中的一项;

3、参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叁佰万元;

3、参与单位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参与人能按照国家、财政部及省级资产管理和财政部门关于资产清查审计和资产评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资产清查审计工作,能够组织专业鉴定机构、评估所等相关服务单位依法开展资产处置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出具的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应按照《河北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7、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准备报废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8、协助采购人按照《河北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的要求,协助组织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参与单位报名流程:1、首先拨打报名电话:13292859982;2、提交报名表。

参与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参与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358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358号5楼503室

比选评价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平台: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网

对本项目的特殊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视为流标,将再次组织公开议价比选。 近三年内有此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者优先; 中标方须自行组织相关工作机构、人员至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均有中标方自行承担。 在服务过程中服从采购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所有参与单位均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6、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