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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档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介绍

2011-08-17 10:44:0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A1:20座以上的大客车和A3、B1、B2;

A2:牵引车和B1、B2、M;

A3:城市公交车和C1;

B1:10座~19座的中型客车和C1、M;

B2:大型货车和C1、M;

C1:9座以下的小型汽车和C2、C3;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C3:低速载货汽车和C4;

C4:三轮汽车;

D:普通三轮摩托车和E;

E:普通二轮摩托车和F;

F:轻便摩托车;

M:轮式自行机械车;

N:无轨电车;

P:有轨电车。

附:第一、二、三类机动车的定义: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准驾车型及代号,分类如下:

第一类:大型载客汽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A1、A2、A3、B1、B2、M、N、P);

第二类: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拖拉机(C1、C2、C3、C4、C5);

第三类: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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