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2014-10-09 09:03:34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石家庄
根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和石家庄市气象局研判、会商,未来几天,石家庄市地面气压场弱,风力小,扩散能力差,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0月8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决定自10月9日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邢台
邢台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要求,从2014年10月9日起,对公务用车进行停驶30%,10月9日限行尾号为0、1、2、3的公务车,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4、5、6的公务车,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7、8、9的公务车。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
廊坊
根据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响应,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1日,廊坊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
10月9日限行尾号为2和7。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3和8。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保定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保定市将出现连续三天重污染天气。接政府办公厅通知,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按市政府要求,警方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区域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唐山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未来3天唐山以多云天气为主,地面气压场较弱,空气湿度逐渐增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0月10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衡水
10月9日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10月10日零时至10月1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通知称,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10月10日零时至10月1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望有关单位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响应。
响应措施包括: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停止户外活动。对水泥、钢铁、煤储和煤运、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至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0%。施工单位停止一切可以产生扬尘的作业。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至少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采取停用80%的措施,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采取单双号限行等。
另外10日邯郸保定两地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 机动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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