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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车检新政·政策解读

2014-08-08 08:07: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已实施】

交警已撤出检测站

■新政规定: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负责查验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民警。

■我省情况:记者在省直机动车检测服务中心探访发现,目前交警已全部撤出检测站,这在今年6月份已实施,目前交警通过远程监控,对在检测站检测完毕、符合条件的车辆实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检车站周末、节假日不休息

■新政规定:要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我省情况:省交管局表示,对此我省早在前年就开始推行此项便民措施。记者了解到,目前省会多数检测站都已实施周六或周日不休息制度。位于省会车管一所、二所内的检测站,目前周末都不休息。在节假日期间,有需求的车主可以就近预约检车。目前多数检测站都会接受预约,派人值班检车。

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

■新政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等企业的规定。公安、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我省情况:省质监局表示,我省一直在对本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督自查,已经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的,会立即停办。

检测机构数量超全国平均值

■新政规定:加快检验机构建设。要及时掌握机动车保有量、检测量和检验机构的数量及分布,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

■我省情况:省交管局表示,在车检机构建设上,我省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全国有3553家检测机构,而河北省就有210余家检测机构,远远超出了全国平均比例。

工作人员上岗前统一培训

■新政规定: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要具备机动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或者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有3年以上机动车检验工作经历。

■我省情况:省质监局表示,上述规定已在我省实施,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根据国家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质监部门要对检验机构及检验技术人员全面集中监管,不具备条件的及时清理。

举报电话已挂在墙上

■新政规定: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我省情况:记者昨日到省会多家检测站探访发现,每个检测站的办公大厅都有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车主不满意或者发现有不合理行为,可打电话举报。另外,对一家检测站不满意后,车主还可以就近自行选择其他检测站检测,检测站完全由市场控制,无人为因素干扰。

【正在推进】

■新政规定: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完成推广。同时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做到“随到随检”。

■我省情况:省交管局介绍,目前在我省范围内可以跨地市检车,但需要车辆登记注册地开具委托异地检车的委托书,车主带着委托书可以异地检车。对于不开具委托书的跨地市检车和预约,都需要各地市的交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省里还要充分了解各地市的情况,统一指挥。“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一旦确定将向社会公布推出。”

责任编辑: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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