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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表彰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14-06-12 09:18:5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日前,河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发文,决定授予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等60个单位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优秀单位。石家庄市桥东区四中路小学等161个单位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先进单位。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家园小区等35个社区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先进社区。邯郸市涉县东巷村等25个村庄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先进村。朱乔辉等425名同志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是全国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省各地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示范标杆作用,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各级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鼓足干劲、开拓创新,积极热情地投身于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中,不断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生命至上、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