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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至年底 河北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14-05-14 10:29:54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等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自5月初至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将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排查治理一大批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力争年内实现省级督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90%以上,市级督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85%以上,县级督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80%以上,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平稳。

专项行动中,高速公路以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为重点;国、省道以交通运输的主干线特别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重点线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存在的隐患为重点;城市道路以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为重点;农村地区道路以完善基本道路安全设施为重点;废弃道路以完善禁行等警示、提示标志为重点。

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加强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公路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重点对隧道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排查以查看隧道入口前是否增设和完善减速提醒装置,是否设置限速标志和测速装置,隧道内灯光照明、防护护栏、紧急避险车道和限速、禁止超车、逃生指示等标志标识是否齐全;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加装视频监控、声光报警、应急广播、应急按钮等装置为重点。

5月底前,各地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底数并建立台账,隐患台账应标明隐患内容、具体点位、责任单位和治理前的照片等相关资料。排查完毕后及时召开有相关道路管理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研究确认,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6月10日前,各地将排查阶段总结和隐患台账报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办公室。6月底前,各地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报告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报告应按照职责分工,科学统筹列出整治计划、明确整治主体和时限,报同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对不能立即整治到位的隐患点段设立临时性提示标志。10月30日将治理阶段总结和治理台账(整治前后照片对比等)报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汇总省级督办隐患台账,由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办公室负责函告相关治理主体单位。年底前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全年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此次整治行动,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意见和职责内的隐患治理工作。交通部门负责职责内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督导检查。

省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展开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在治理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全省通报批评。年度检查验收后对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隐患点段将继续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