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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吴一心”我省两名大队长受表彰

2014-03-10 09:43:5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对全国交警系统涌现出的50名开展“学习吴一心 做群众满意好交警”活动先进基层队长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省交警系统2名基层大队长受到表彰,他们是石家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责任监管大队大队长杜锁平、高速交警总队廊坊支队香河大队大队长蔡路强。

吴一心,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4月出生,福建南安人,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福建省惠安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督。2012年12月30日凌晨,吴一心同志因长期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9岁。从警28年来,他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被评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标兵”等。他二十几年如一日,始终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长期坚持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攻坚克难,由他首创的水泥墩加护栏隔离等做法,在福建全省推广后,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始终坚持做到一心为民、情系百姓,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常年坚持带队到山区乡镇为群众上门办理摩托车牌和驾照年检等业务,经常深入辖区义务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有效调解并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他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警清廉,一身正气,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心扑在工作上,在身患严重心脏病的情况下,仍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吴一心同志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精彩的人生,以一心为民的实际行动和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忠实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是新时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2013年5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吴一心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相关链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责任监管大队大队长杜锁平高速交警总队廊坊支队香河大队大队长蔡路强 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董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