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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驾醉驾!别不信,看看他们

2020-12-25 09:10:14  来源:唐山交警、廊坊交警  

岁末年初 节庆活动密集。昨晚就是西方国家的节日“平安夜”聚会聚餐、外出游玩或是一场浪漫的约会。开心的日子来点小酒助兴,但是,千万别酒驾!

简单说就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查酒驾醉驾!

虽然我们天天提醒大家“严查酒后驾车,不要心存侥幸”,可有人就是不信,偏要冒这个险。唐山一位驾驶人以为自己开的是救护车,不会被查,他真想简单了……

12月17日晚高峰时段,唐山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救护车驶来,见到前方有交警检查车辆,救护车停止不前,其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过对驾驶人吹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该驾驶人是某卫生院的救护车司机,当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酒。自己觉得没喝多,而且开救护车一般不会被查,所以就驾车出来了,没想到才出门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

“风里雨里 路口等你”,廊坊这位驾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凌晨一点的寒冷街头,还会有交警在“等”他。

12月10日,廊坊交警开展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凌晨1时许,民警发现一名小轿车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于是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

经对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交警按照程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称,自己晚上和朋友聚餐,期间曾经饮过酒,也知道酒后驾车不对,特意在饭店坐了两小时“醒酒”,朋友选择打车,他觉得自己状态还算清醒,而且已是午夜,不可能遇到交警,心存侥幸就开车上路了。

经查,赵某曾经在2019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处理过,时隔一年多,再次被查。

该驾驶人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处理。

还有唐山这对父子,都喝酒了,不但谁都不劝阻,还互相包庇。

12月10日22时许,唐山市,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名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当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时,副驾驶男子下来表示是自己开的车,而真正的驾驶人是该男子的父亲。

由于副驾驶男子也饮酒了,父亲担心儿子为自己顶包会影响以后发展,最终主动承认是自己驾车。

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的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特别提醒:如果你还是抱着小幻想:我就喝了一点不算是酒驾;我休息了好长时间不会酒驾;更有人想把酒驾甩锅给“漱口水”……石家庄交警用模拟实验告诉你:你,错了↓

责任编辑: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