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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双滦区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018-12-07 10:39:24  来源:承德交警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关于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的告知

自2018年12月7日起,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将在双滦区城区所有路口及路段斑马线(人行横道)处,依法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018年12月6日

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90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90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