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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一男子酒后20小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刑拘

2018-07-11 10:43:33  来源:衡水交警  

当过量饮酒时,不能因为“睡了一觉,酒也醒了”或是“自我感觉良好“而驾车,必须凭借血液里的酒精含量的测定来衡量是否可以驾车。若是反其道而行,这会给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视觉感官以及对道路的判断带来很大的干扰,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7月3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衡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衡水永兴路昌明大街路口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其中一辆蓝色夏利轿车侧翻,车损严重。

衡水:一男子酒后20小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刑拘

接报警后,二大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在衡水永兴路昌明大街路口西侧,蓝色夏利轿车沿昌明大街由南向北通过永兴路口左转弯时,速度过快转弯幅度太大,撞到西口中心隔离护栏后撞到了正在等信号灯通行的白色马自达轿车和白色宝马轿车,夏利轿车侧翻碰、左侧玻璃全部震碎,车辆损毁严重。民警在调查事故时发现夏利轿车驾驶人赵某说话带有酒味儿,遂对其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检测,检测值为87mg/100ml。后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赵某血中检出的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9.35mg/100ml。

衡水:一男子酒后20小时发生交通事故被刑拘

经过民警详细询问,驾驶员赵某前一天中午在宁安路一家餐馆请客户吃饭,期间喝了半斤以上白酒和多瓶啤酒,饭后被朋友送回了家中,睡了半天和整整一夜。第二天醒后,觉得自觉酒劲儿已过,就驾车从衡水家中出发回老家赵圈,在经过永兴路口左转弯时发生事故,万幸的是人无大碍。

在这起事故中,赵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发生事故,负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赵某要自掏腰包赔偿其他两辆车一万余元的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若是头夜饮了酒,次日开车时还感觉头脑昏沉,那么驾驶员一定不要开车,不然对自己以及他人安全都会造成严重的威胁。最后,希望各位驾驶员朋友们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及家人负责,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