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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男子醉驾溺水身亡 表兄后悔请客劝酒

2012-04-06 17:01:02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2年2月12日,四川蓬安徐家镇金龙村李某邀请表弟邓某及亲朋好友在家里聚会,席间大家互相敬酒祝福,你一言、我一语,邓某抵不住大家的劝说,几杯酒下肚不觉已昏昏然。饭后邓某不顾大家的劝说,执意自驾摩托返回茶亭乡老家。

三天后,在S203线 K41+850M处公路旁的小河里,当地群众发现了邓某的尸体。后经法医鉴定邓某系2月12日傍晚醉驾溺水身亡,交警责任认定死者邓某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而死者的家人则坚持认为邓某是在李某家吃饭时被故意灌醉的,且李某没有全力阻拦邓某醉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月13日,死者70多岁的母亲(李某的姑姑)索性呆在李某家不走,李某迫于无赖,遂到司法所请求调解。3月14日,徐家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安办、 金龙村调委会、小天井村调委会及当事人部分亲友,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走访部分群众、走访当日在李某家参加聚会的亲朋好友,查看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和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述了《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和邓某亲属均意识到双方的过错:李某及亲友不该图一时高兴而过度劝酒;邓某法律意识淡薄,醉驾自酿苦果。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觉得自己有愧于年迈的姑姑,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愿意无偿支付一万二千元现金救助死者家属;双方不得再因此事相互纠缠而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眼看一场即将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在司法所等部门的耐心调处下得到了及时的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