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查露“端倪” 多项违法集于一身
2018-06-28 09:26:13 来源:邯郸交警
2018年6月11日,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在执勤过程中查处到一辆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当天凌晨12点半,邯郸机动执勤大队民警在邯郸市中华大街与人民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展开酒驾治理。此时,一辆大众轿车在行近治理点时突然来回变换车道,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开门下车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察觉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果不其然,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36毫克,属于典型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民警再对其车辆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牌与其车辆登记的号牌不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进一步核查时,驾驶员却告诉民警,自己也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面对三项违法行为,驾驶员也表示悔不当初。
最终,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的处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车并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记1分。
在此,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套牌车的危害:
一是害社会。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二是害他人。套牌车主因为套用别人的牌照,所以在路上行驶就胆大妄为,闯红灯、轧黄线,几乎没他不敢做的。
三是害自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旦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要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老生常谈的话时时刻刻铭记于心,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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