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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市机动车限行措施汇总

2017-02-25 09:23: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沧州限行两个尾号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30号)要求,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月25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沧州主城区(含县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其他特定车辆外,主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禁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施本市号牌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遇有重污染天气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单双号限行。

禁限行区域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即: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非营车辆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含临时号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责任编辑:薛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