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安全提示 > 正文

13日起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再上调

2015-01-12 17:28:51  来源:财政部网站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家财政部今日宣布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再次上调汽柴油消费税。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的1.4元/升提高至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现行的1.1元/升提高至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