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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河北多地实施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2014-11-03 21:36: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邢台

接省委、省政府通知,邢台市政府决定启动一级雾霾天气预案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2014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24时,每日6时至24时,市区滨江路、邢州大道、百泉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四条道路)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

二、重型货车、渣土车24小时禁行。

三、中型货车、轻型货车6时一24时禁行。

四、限行期间,准许以下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不受单双号限制:

1、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用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燃气及电动等新能源汽车;

2、邮政专用车,快递专用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

3、环卫专项作业车,园林专项作业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养护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勤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运输鲜活绿色产品的机动车,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地机动车及遇有紧急情况的机动车可办理通行证通行。

请广大车主认真遵守限行规定。

【最新动态】

5日起至11月12日,邢台内丘、沙河、任县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从6日起至11月12日24时,邢台地区平乡、宁晋城区内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8日6时至11月11日24时,邢台地区临西城区内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8日6时至11月13日24时,邢台地区隆尧县康庄路、新华路、象城街、昭庆街、唐尧街、隆平街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限行期间,除公共车辆、专用车辆、特殊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单日单号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单号限行;请驾驶人自觉遵守。

沧州

为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天气的影响,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自2014年11月6日7时起,沧州交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区内机动车将分单双号限行。

限行时间:自2014年11月6日起,每天7时至20时,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限行区域: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

限行车辆种类:1、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2、本市牌照的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通行),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限行规定:单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4、6、8和尾号为英文字母且最后一位数字为双号的沧州籍机动车。双日限行号牌尾号为1、3、5、7、9和尾号为英文字母且最后一位数字为单号的沧州籍机动车。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规定同时执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据沧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启动后,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将设置检查点,不符合通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禁止进入市区。市区内所有有监控的路口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违章拍摄,且交通违法次数累计,合并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

【最新动态】

沧州市以下县区6日起开始限行:任丘、河间、肃宁、泊头、南皮、东光、吴桥、孟村、盐山、海兴、黄骅、渤海新区、青县、献县主城区。

责任编辑: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