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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名单

2014-03-03 18:02:38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群众出行和经济往来也日益频繁,无论是客运出行还是物资运输,谁都不愿意碰上安全系数低、交通违法多、事故发生率高的车辆和运输企业!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首次向社会公布曝光了2014年被列入“红色”监管对象的运输企业名单,以此方式提醒社会公众共同监督这些被“亮红灯”的运输企业,帮助他们纠正不文明的驾驶习惯和交通违法行为,督促他们剔除和整改安全隐患,通过不断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23家运输企业被纳入“红色”监管对象名单

近年,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对客、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和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实行了“分级管理、分色预警、分类管控”的办法,根据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和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分别计分、累计积分。不同交通违法记分和不同类型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对应不同分值,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越大、交通违法越严重分值就越高,最后根据企业累计分值划分为不同等级的监管对象,累计分值越高监管级别越高,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色,其中20分以上的为红色监管对象。根据监管对象等级的不同,按照《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采取限制其所属车辆上道路行驶、约谈单位负责人、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措施。

此次公布的23家“红色”运输企业累计积分均超过了20分,积分最高的秦皇岛龙腾长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驾驶人有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一次记6分以上的违法行为213次,发生致人轻伤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8次,2013年度积分达到44.9分。同时将85家14.0分—19.9分的客货运输企业列入橙色监管名单,229家积分10.0分—13.9分的客货运输企业列入黄色监管名单。

省交管局已将监管名单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源头管理措施致函通报省安监局和交通运输部门,并要求运输企业对重点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行车教育,提高驾驶人守法文明安全出行意识,齐心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根据多年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践和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公路客运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由于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交通违法率和事故肇事率都较高。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督促道路运输单位加强内部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是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抓住了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安全管理不落实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单位,就抓住了交通事故预防的主要矛盾,就夯实了交通安全的工作基础,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常态化安全监管,组建了监管专业队伍,构建了监管制度,基本摸清了全省道路运输单位、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底数,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同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规范,切实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监管措施,严把驾驶人聘用审查关、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关等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推动运输企业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在重点车辆常态化安全监管中,我省公安交管部门搭建了源头监管科技信息平台,实时监控运输单位及其所属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实现了对道路运输单位的户籍化管理。2013年以来全省监管民警共进企业检查60624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和交通安全负责人86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2274份、驾驶人满分告知1066次、驾驶人9分告知11656次、机动车检验告知65792次、开展集中教育1740次,通报同级安监、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交通安全信息1868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纳入平台的实体道路运输单位共8800余家。在列入源头监管企业、车辆、驾驶人成倍增长的情况下,2014年全省红色监管运输单位由2013年初35家减少为23家,其中2013年度被“亮红灯”运输单位有22家退出了红色监管名单,企业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和加强。涉及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9.1%、5.9%,全省未发生一起涉及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和剧毒危险品运输车的交通事故,全省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平稳有序。

201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红色监管企业情况

责任编辑:董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