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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报废正在进行

2013-10-29 10:56:08  

黄标车”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低于国Ⅰ排放标准和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目前,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绿标车的排放量总和。为了改善大气环境的质量,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3年开始石家庄市对“黄标车”有了新的认定。

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每日全时段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县(市)、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同时,对尾气检测连续两次不达标的“黄标车”实施强制报废。

河北交通电视频道的编导从石家庄市淘汰“黄标车”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市直公务用735辆“黄标车”已全部淘汰,已淘汰社会“黄标车”5000余辆。

为了推进社会“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市财政对社会“黄标车”淘汰实施补贴政策,项目分3大类11个车型,每辆标准为6000到18000元。截至目前,财政部门发放补贴款已达3000万元,全市已淘汰“黄标车”11000余辆。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