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交规的六条传言
2013-01-02 17:48:36 来源:腾讯
公安部详解认定“闯黄灯”具体情形
传言1:司机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
传言2: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NO!
正解:新交规对此无具体处罚规定,但无论处罚与否都应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
传言3:副驾驶位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NO!
正解:没有针对14岁以下儿童坐副驾驶要扣分挨罚的相关规定。
传言4: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
传言5:超速驾驶,记6分?NO!
正解:根据123号令规定,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重点车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会被记12分。
传言6:酒驾,一律记12分?NO!
正解: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辆。
责任编辑:Door
推荐内容:
- ·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十七项重大突破(2011-06-15)
- ·警告标志(2)(2011-06-27)
- ·警告标志(3)(2011-06-27)
- ·警告标志(4)(2011-06-27)
- ·交警为您解读《机动车强制报废》新规(2013-05-08)
最新文章
- ·2025年4月份石家庄车管所公告
-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石家庄支队车管所_公告驾驶资格作废_2
-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赵县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赞皇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公告机动车号牌、
- ·逾期未参加检验
- ·新乐市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
- ·辛集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庆海回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注销登记未交
- ·平山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临近强制报废
- ·矿区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电动自
- ·车管一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号
- ·石家庄第二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学生调研停
- ·战国铁胄穿越、7大闯关体验,安全教育
- ·青春力量上线!“蒲公英计划”全省播撒
- ·省交管局发布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2025年清明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