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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车撞孕妇逃逸 司机出4万5“封口费”

2012-01-06 15:40:22  来源:燕赵都市网  

专案组人员在销毁现场寻找车辆销毁残骸

拼残片锁定肇事车车型

办案民警对收集到的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灯罩碎片进行拼接修复,发现“NISSAN”几个字母,初步断定肇事车辆为尼桑车。后咨询汽车方面的专业人士,并到石家庄尼桑4S店咨询得知,碎片极有可能是尼桑蓝鸟型号车上的。

通过技术手段,专案组人员发现,崔某最近一段时间与元氏县居民闫某来往密切,专案组人员对闫某进行秘密调查发现,闫某曾经有一辆尼桑蓝鸟牌汽车,一直以来该车所挂的车牌号就是冀A4A386。

民警对尼桑车车主闫某进行询问,闫某承认自己确实有过一辆车牌号为冀A4A386的尼桑蓝鸟轿车,但已卖给了别人,至于买主是谁,他完全想不起来了。同时闫某还找来好朋友郑某证实自己卖车一事,郑某证实这辆尼桑车确实是卖了,但买主是谁他也不清楚。 买卖汽车,按常理推测并非小事,闫某对买主信息竟一无所知,这本身就不合乎常理。专案组断定,闫某、郑某一定对办案民警撒了谎,其中必有蹊跷。

4.5万元“封”知情人口

专案组加紧了对崔某、闫某、郑某三人的审问,最终真相大白。

原来,崔某2009年将冀A4A386面包车过户后,将原牌照私藏起来转送给了闫某,后来闫某将一辆悬挂冀A4A386牌照的尼桑蓝鸟报废车卖给元氏县县城南关人刘某。2011年11月23日上午,刘某驾驶该轿车出来办事,经过槐阳大街与南外环交叉路口时,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孕妇李女士撞伤,随后逃逸。刘某打电话告知闫某自己撞了人,让其到事发现场探听情况。当时郑某恰好找闫某办事,便随同闫某一同前往事发现场。闫某知道卖给刘某的轿车为套牌车,没有任何正当手续,一旦被公安机关定为肇事车辆,自己也难逃干系,于是便打电话叮嘱崔某,对牌照之事一定要守口如瓶。

警方接连对崔某、闫某、郑某进行传唤询问,刘某担心事情败露,拿出45000元作为3人的“封口费”付给闫、崔、郑三人。郑某因某种原因没有接受,但出于义气仍与其他3人订下“攻守同盟”。为防止事情再出变故,4人将事故车辆切割变卖,彻底销毁证据,于是在一天深夜来到在刘某胞兄经营的汽修厂,支走工厂门卫,将事故车辆拆解。 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拘留,闫某、崔某、郑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记者郭晓峰 通讯员陈青、张玉安文/图 )

责任编辑:株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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