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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未过户 谎报被拘留

2014-12-12 09:57:29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12月2日,滦南籍一名妇女卖车后未过户,当频繁接到该车违法信息后,害怕自己被追究责任,盲目听信他人建议报警称车辆丢失,因谎报警情被市高尚堡边防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11月28日9时许,高尚堡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浮住人口桑女士报警称,自己价值近4万元的某品牌小轿车丢失了。警情就是命令,该所立即派警到达“案件”现场开展调查。据桑女士介绍:昨晚22时左右,她把车停在了万年丽海花城小区北区南门口西侧,当时车钥匙忘了拔,车也没锁,第二天早上被子女提醒,才发现车丢了。

当即,该所民警按照桑女士提供的车辆特征进行公安网上查证和大量的侦查工作。在随后的3天时间里,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车自今年8月底至今,一直固定行驶在唐山丰润区。后经调查核实,该车已于8月24日卖给了车贩子,后又经车贩子卖给了他人使用。期间,桑女士一直坚持陈述自己的车是被盗了。

12月2日,高尚堡边防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桑女士,并向其出示了民警调查得到的物证,桑女士才承认谎报了警情,并道出了原委。原来,桑女士确实是在8月24日,将车卖给了车贩子并答应帮助处理违法,但没有过户。后来多次收到该车的违法信息,自己害怕承担责任,听信他人建议后,头脑一热就谎报了“车辆丢失”的警情,结果换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并罚款的处罚结果。

民警提示:在交易二手车时,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后果。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