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迹简介

吴海燕:履职尽责,不等不靠

吴海燕,2002年参加河北高速交警工作,08年奥运安保期间火线入党,现为高速交警吴桥大队副大队长。从警期间,先后被高速总队评为“执法标兵”、“优秀宣教民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国庆安保先进个人”、“执法爱民十佳标兵”、“优秀公务员”等称号。

2009年国庆安保期间因舍己救人受到省政法委的通报表彰,荣立二等功,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燕赵都市报等省级以上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宣扬。2009年8月25日,京沪高速吴桥主线站一名对蜂毒极度过敏的货车司机白大伟因遭蜜蜂蛰咬而出现昏迷,同车驾驶员向正在执勤的吴海燕等人求助,见病人情况危机,吴海燕在请示领导后同民警李俊一同将病人送往最近的吴桥县老百姓医院,在途中吴海燕为挽救生命不顾个人安危,用嘴对病人受伤处进行吸毒,为挽救病人赢得了宝贵时间。9月2日省公安厅政治部启动国庆安保战时奖励机制,政治部冯文海副主任到吴桥大队为吴海燕颁奖。9月17日河北省政法委发出表彰通报,号召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开展向吴海燕等同志学习的活动。吴海燕时刻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舍小家,顾大家,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工作中,吴海燕尽职尽责、严格规范,在执勤执法时,熟练掌握计算机、智能卡口系统、警务通、一呼通等科技装备应用,作为中层骨干,遇到问题,总是第一时间与大队领导和上级机关沟通解决。兼职大队秩序内勤的吴海燕肯于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一有时间就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一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学问。备勤时间,他虚心向事故民警学习事故处理知识并主动参加事故培训和各种会议。他在从事秩序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中,始终认真细致、严谨办事。每月坚持到服务区各部门进行检查,在服务区客房、餐厅、修理厂、加油站等重点区域严查严管,坚决剔除隐患,在保安队伍管理上,更是亲力亲为,对服务区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

2003年7月份,一辆从天津到单县的客车在沧州服务区内落下一名乘客,该乘客直身跑到高速路去追赶客车,没有追上后,哭喊着逆行跑向服务区,当时车辆呼啸在他的身旁,危险随时可能发生,吴海燕在巡逻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就将这名乘客带上警车,沿客车方向追赶,终将乘客送到了客车。该事迹曾刊登在7月13日的《燕赵都市报》上。

2011年11月16日河北京沪高速公路因大雾全线封闭道路,上午9时30分许,一名妇女哭啼着跑到主线站执法岗亭向执勤民警求助,称其父亲肝硬化昏迷,现在正在躺在救护车上,病情危急,需要马上送往北京301医院进行救治,因封路原因,此时被堵在山东高速公路境内,恳求执勤民警帮帮她。民警吴海燕了解情后,立刻将此情况向沧州支队指挥中心汇报,并马上联系山东高速交警,一同将救护车疏导出来,带过冀鲁主线站,为危重病人开启“生命通道”。在询问支队得知冀鲁主线站以北雾气太大,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情况下。民警吴海燕决定将救护车带下高速公路,在浓雾中,通过应急车道安全将救护车带领至104国道,并指明进京路线。

2012年,高速总队党委深刻分析形势、着眼未来发展,把科技信息化做为“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信息主导警务为大格局,将沧州支队作为在更深、更细、更广的层面上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工作创新的试点单位,并在11月28至29日举办了全省交警系统“奋战一百天”、“三超一疲劳”整治推进会。作为沧州支队吴桥大队一名民警,吴海燕同志不惧怕、不妥协,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推进会筹办过程中,在会晤组担任引导员培训学习期间,以队为家,主动放弃休假,连给体弱多病的老父亲办理住院手续一事都暂时搁置一旁,坚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得吴海燕同志出色的完成了推进会过程中的讲解工作,受到领导的好评。

2013年“两节”安保和“十八大”安保期间,当时担任中队长期间,在中队仅有3名民警的情况下,为确保大队交办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吴海燕自身主动加班加点,连续多日24小时一线执勤和路面巡逻,做为大队内勤,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报表,一刻没有休息。“两节”期间,帮助两名被迫滞留在服务区的游客找到乘坐的大巴车。

2014年工作以来,副大队长吴海燕履职尽责,不等不靠,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作用,想事、谋事、干事,在总队全面推进战区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主动请缨到总、支队参加培训,认真研究学习,培训结束后放弃休息,对全体民警进行培训授课,副大队长吴海燕结合实际和自身学习心得,分别对战区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和秩序管理规范、“二十四字”用警方针、民警安全防护和规范执勤执法和恶劣天气分流管控措施等有力提升大队工作水平和民警能力素质的业务知识进行讲解,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014年05月13日13时35分,接到支队关于布控查缉冀JX9127黑色本田CRV越野车协查通报,在了解情况的严重性后,当日正在带班的副大队长吴海燕高度警惕、严谨负责,迅速组织执勤中队民警开展查缉。17时20分一辆符合协查通报特征的未挂号牌的黑色本田车进入京沪高速冀鲁主线站,吴海燕亲自参与和指挥中队民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控制涉案车辆,并将案件顺利移交承德平泉县公安局刑警队。至此,成功查破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冲撞伤害鹰手营子大队工作人员案件。

从警十三年来,吴海燕同志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默默无闻,无怨无悔,践行了一名高速交警宽厚高尚的思想情操,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精神风貌。作为一名高速交警,吴海燕同志在公与私的天平上,处处以交管事业为重,无私奉献,急民之急,救人于危难。该同志的努力得到了同事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投入到高速交通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