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迹简介

于江:执法为民,忘我工作

于江同志先进事迹

于江,男,40岁,江苏省金坛县人,汉,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入警后一直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长安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2014年1月至今任长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在多年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理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听党指挥。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于创新,一心为民,做出了突出成绩,曾多次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员”。2008年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十大交巡警标兵”称号;2009年度、2011年度分别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人民警察; 2010年获石家庄市“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2011年被市公安局表彰为规范执法标兵;2011年2月被市政法委授予“十大交巡警标兵”及三等功;2010年度、2012年度分别荣立三等功各一次。2012被长安区授予首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

在任长安交警大队一中队长四年多时间里,他所带领的一中队连年被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小组、青园街岗被省团委命名为2012年至2014年青年文明号示范岗、2010年度在交管局交警指挥手势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于江同志先进事迹

一、兢兢业业工作,无私奉献,把保疏畅通保安全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

入警以来,于江同志始终牢记入警誓言,梦想做一名优秀的、最出色人民警察。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严于律已,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一是政治信念坚定,勤奋学习。平时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筑牢政治信念,真正做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迎难而上,工作认真。2010年,他担任长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辖区内设有市政府、市政协、区政府等党政机关;人民广场、人民会堂、省博物馆、省文化广场、石家庄市国际博览中心等活动场馆;国际大厦、世贸皇冠大酒店、凯旋金悦大酒店、美东国际等星级酒店和先天下、东尚等大型超市、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在辖区内,人流、车流特别大,工作任务繁重,交通保障任务频繁,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每天乱停乱放的车辆较多、辖区事故多发,交通流量特别大,每晚8时,别的中队辖区流量恢复正常了,一中队辖区流量仍然下不去。面对严峻的交通管理形势,他没有退缩,而是把心里用在了工作上,他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治堵、治乱,提高民警整体素质,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提高民警指挥疏导能力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的工作思想,采取一系列的交通集中整治措施,实行勤务网格化管理,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及时完善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实行单行道,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比;疏堵相结合;针对警力不足,他实行加强人员管理,实行弹性工作,延长工作时间,确保早晚交通高峰和复杂路段都有人值守,道路不失控;保证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上级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是服从命令,听从批挥。工作中,他任劳任怨,默默无闻的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党组织叫干什么就什么,勇敢顽强,敢打敢拼,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无论是中队长,还是担任副大队长,青园街岗是他的主阵地,每天早7时上班,晚8时下班,赶上重大节假日、警卫任务、雨雪天气、重大险情时,他不分白天或黑夜,始终坚守在辖区,组织带领民警认真疏导交通,维护辖区秩序直至任务解除为止。辖区哪里有堵点、哪里有事故、哪里有任务,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担任副大队长后,他肩上的任务更重、事更多,他常以大队为家,每天除了站早晚高峰外,还要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的检查,并根据辖区流量及时采取分流措施。三是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入警以来,他认真学习交警业务知识,刻苦练习交警指挥手势和交警装备,训练每一个动作他都能做到一丝不苟,不差一丝一毫,老师、教练怎么教,他就怎么练,一次、十次、百次、千次、万次从不厌倦,每一个动作,每一项技能他都要求做到熟练和完美,处处争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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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亲民爱民,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多年来,他始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立足本职工作,开展便民、为民、爱民、利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事情数也数不清。现将最典型的事例略介绍一二。一是关爱弱示群体。2008年,当他得知石家庄市弘一佛堂是隶属于石家庄市佛教协会的一所寺庙,佛堂(弘德家园)里寄养有80余名孤儿,且都是从省会及周边县市收养来的失去父母的孩子,这些孩子平时吃住在弘德家园,在周边学校上学,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的消息后。于江再也睡不着觉,于是积极与弘德家园主持取得联系,主动进行捐助。此后每逢节日,无论工作多忙,任务多重,于江都会组织带领所属民警抽空去看望这些孩子,给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及学习资料,并鼓励他们安心学习,争取早日成为有用之才。二是认真开展法律宣传宣传。在但任中队长期间,他常年兼任范西路小学法制副校长职务,经常利用自己休息给该校上交通安全知识课,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减少和避免发生交通危险。三是真心解民忧。2014年3月,当得知土贤庄小学校前道路通行非常困难时,他主动协调经费和施工单位,很快就解决了土贤庄小学校前道路通行非常困难的问题。受到了该校师生的一致赞誉,并专门派人送来了鲜花和感谢信,高度赞扬了他雷厉风行、真情为民办实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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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为民,忘我工作

为了做好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于江除主动疏导交通,处理交通事故,执行各种任务处外,还把心思用于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常问计问策于民,并尽最大努力抓好工作整改。一是主动向驾驶员和群众征求重点路段排堵、红绿灯和交通信号牌设置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为群众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二是主动听取群众对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理、路面执勤执法等方面的建议,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是主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012年,于江针对范西路(建设大街至西大街)、谈南路、谈北路(广安街至体育大街)常年出现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提出将上述路段设为单行道,并先后协调交管局到此处调研,后正式改为单行道,上述道路拥堵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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