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俊明,女,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业毕业,唐山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曾荣获省级优秀人民警察、省级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市级“十佳交警”、市级优秀人民警察、市级“十佳金牌警官”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市级“巾帼建功名星”、市级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十三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多次荣立“三等功”并受嘉奖。
 

主要特点

16年从事支队交管法制工作,自修中国政法大学全部课程,具有工学、法学双学士资格。在全省公安交管系统创建了第一个交管法制网上业务交流平台、最早创建了“交管执法电子案卷文书系统”,主持编写了省内第一套《交通警察执法手册》,为基层交警解决处置了无数执法疑难问题,为交管公正执法把住了第一道关口。被誉为“交通管理的法制专家”。
 
 

简要事迹

担当:以柔弱之肩彰显法治力量。迟俊明作为委托代理人,为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为交警打过很多官司。特别是2014年为两名交管辅警代理民事诉讼,论证了民警及辅警人员行为的合法性,向社会明晰了辅警人员履行职务的身份界定,伸张了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在唐山警界和社会上产生极大反响。创新:在全省交警实现“两个首创”。早在2002年,就在全省交警系统率先创建了“法制网页”,为交警执法打造了一个学习、交流、指导的网上平台,指导一线民警规范执法。2005年,在全省率先研发出“电子案卷文书系统”,并于当年在唐山交警系统应用,让每年两万余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流转、网上审核审批,对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效率、节省执法成本都具有重大突破意义,受到省交管局高度评价,2015年升级后,该系统在全省交警系统推广应用。积累:用春风化雨体现理解。指导、帮助基层执法她始终是“及时雨”。主持编辑了《交通警察执法工作手册》,成为全市交管系统各岗位用法、执法的快捷工具书。她的手机号,一直是一线交警的法律咨询热线,16年来,从来不曾关过。
 
 

详细事迹

16年,人生最美丽的年华——16年,她坚守法制岗位,视执法正义为己任;16年,她耕耘法制天地,为执法信息化锐意创新;16年,她服务一线战友,对执法疑难百问不倒。她是凤凰城交警的骄傲——河北省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迟俊明。她曾荣获省级优秀人民警察、省级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市级“十佳交警”、市级优秀人民警察、市级“十佳金牌警官”,多次被评为市级“巾帼建功名星”、市级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十三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多次荣获“三等功”和“嘉奖”。

迟俊明

担当:她以柔弱之肩彰显法治力量

迟俊明作为委托代理人,为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为交警打过很多官司。最让她难忘的是在一起妨碍公务案审理中,为两名交管辅警代理民事诉讼。

2014年5月8日晚,支队直属二大队在治理酒驾时,一男子驾驶未挂牌照的奥迪轿车驶向执勤点。民警带两名辅警对其检查,此人掉头逃跑未遂,便紧锁车门拒不下车,并对民警接受检查的要求不予理睬。僵持中,此人突然加大油门强行逃离现场,致正在执行公务的两名辅警摔倒受伤。经鉴定,一人为轻微伤,一人为轻伤二级,后鉴定为十级伤残。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朴某依然强横,甚至扬言“宁可花钱平事儿,也不赔他们”。面对其嚣张气焰,迟俊明想了很多:作为交管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大量辅警人员和民警一样每天置身车流,顶风冒雪,可在辅助执法过程中被骂挨打、甚至被伤害的新闻却不时见诸报端。他们在保护交通安全的同时,自身权益却不断被侵害。遏制此不法行经,唯有法律利器。为此,迟俊明向支队领导请缨,担任两名辅警的民事诉讼代理人。

庭审中,被告朴某拒不认罪,其律师辩护:因为民警没有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朴某当时认为是假警察。同时,强调辅警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针对这两个焦点,控辩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迟俊明据理力争,在为两名辅警申请赔偿的同时,用法律论证了民警及辅警人员行为的合法性。

第一,人民警察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所以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并不需要出示证件。第二,按照《刑法》第九十三条具体规定,辅警人员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法条引用准确,逻辑环环相扣。

最终,法院判朴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附带民事赔偿。迟俊明打赢了这场备受瞩目的官司,不仅用法律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更由此向社会明晰了辅警人员履行职务的身份界定,从而伸张了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在唐山警界和社会上产生极大反响。

事后,面对领导的表扬、同事的赞扬,她总谦和地一笑。其实,谦和的背后来自她扎实的法律功底。迟俊明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2000年从事法制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学业。她系统掌握了大量的国家基本法律,为实现她的“法制之梦”奠定了坚实基础。

迟俊明

创新:她在全省交警实现“两个首创”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公安信息化方兴未艾。迟俊明敏锐意识到,法制工作的信息化时代正在来临。为此,她早在2002年,就在全省交警系统率先创建了“法制网页”。

毕竟人到中年,她是工作中的女强人,也是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亲、父母的女儿。这种“自讨苦吃”让她付出了多少、牺牲了多少,只有她自己知道。在日常工作的繁忙与照顾家庭的夹缝中,她不仅系统掌握了网页的编辑、制作技术,更成功地为交警执法打造了一个学习、交流、指导的网上平台。

网页及时推出最新的法制动态、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同时开设“办案指导”栏目,指导一线民警规范执法,从而实现一种新的“传帮带”。正是通过网上咨询、网上接受解答,让很多基层交警接触了“信息化”,也让他们习惯于坐到电脑桌前学习,习惯于到网上寻找执法答案。工作理念的变化,工作方式的变革,由此悄然萌动。

在法制信息化建设中,迟俊明堪称一位“先行者”,而“先行者”的脚步从来不曾停歇。2005年,她又向支队提出了一个当时看来超前而大胆的想法——研发“网上办案系统”。

尽管有领导支持,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吃螃蟹”。为此,这位工学、法学“双学士”,又走向计算机软件这块处女地。寒来暑往,夙兴夜寐,她与技术人员在全省率先研发出“电子案卷文书系统”,并于当年在唐山交警系统应用。

该系统的应用,让每年两万余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流转、网上审核审批。同时实现了当事人录入指纹确认、网上证据保存、网上保存电子案卷、网上查询案卷、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对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效率、节省执法成本都具有重大突破意义。

这一“首创”还受到省交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2015年升级后,该系统在全省交警系统推广应用——不断创新,追求卓越,这位法律人一直在路上!

迟俊明

积累:她用春风化雨体现理解

执法把关她不惜当“黑包公”,指导、帮助基层执法她始终是“及时雨”。迟俊明主持编辑了《交通警察执法工作手册》。手册分《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分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分册》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分册》,成为全市交管系统各岗位用法、执法的快捷工具书。

迟俊明的手机号,一直是一线交警的法律咨询热线。因为她是省级教官,多次为全省交警系统执法培训班讲课,外地学生遇到难题也经常想到这位老师。执勤执法哪分深夜或凌晨,遇到疑难问题或复杂案情时间不等人,16年来,她的手机就从来不曾关过。丈夫已经习惯了这种常态,当年可苦了备战高考的女儿。那时,女儿正冲刺世界名校,每天学习到深夜,家人连走路都蹑手蹑脚,可母亲的电话常常让她苦不堪言。倒是体贴的丈夫想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每天晚上陪妻子去外面遛弯儿,既给女儿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也不影响妻子接听热线。当女儿的录取通知书越洋发来,一家人沉浸在喜悦和欢笑中,丈夫不失时机地幽了妻子一默:“这回咱们俩的长征终于结束了。”虽是一句玩笑,却让迟俊明心里涌出一阵苦涩,为了她的工作,为了她的法制,丈夫和女儿都在付出啊!她靠这种春风化雨般的积累和付出,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爱戴,也获得了省级优秀人民警察等各种崇高的荣誉。

 迟俊明 

迟俊明被年轻同志尊敬地称为“迟姐”,年长的同志还是习惯称她为“大迟”。这不光是她身材高大,还因为法律至高、法律至大,这位普通女性因对法治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守望而成为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