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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启用小型新能源非纯电动汽车专用号牌新号段 | 一周交管速览

2022-04-18 18:08:41  

△ 4月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源行动”工作方案》,防范化解“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突出安全风险,倒逼高风险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

△ 4月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关于对“一迎双保”百日安全行动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一迎双保”工作表现突出的4个集体、20个大队和50名民警辅警予以通报表扬。

△ 4月12日,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印发2号文件,对17处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治理任务,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由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不断提升道理交通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 4月13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批复同意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小型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号牌新号段冀JF@!!!!(其中,“!”代表数字;“@”代表字母;O、I除外)。

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1100余起,醉酒驾驶580余起,涉牌涉证6800余起,货车超载2100余起,营运车辆超速2300余起。日常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145家次,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3份,禁止车辆上路行驶通知书23份,督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告知85份,开展日常约谈19家次,开展联合约谈568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7处。

△ 2022年3月31日,广东省廉江市驾驶人赖某李驾驶粤G0S2**号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7人),沿X674县道行驶至与228国道相交的T形路口时,左转驶入逆向车道,与一辆桂BX01**(桂BV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小客车上5人死亡、2人受伤。初步分析,小客车驾驶人赖某李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0毫克/100毫升),路口左转驶入逆向车道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 2022年4月4日6时许,一辆大货车行驶至黄石高速黄骅方向89公里附近时,突然连续穿越中央隔离带冲向对向车道,随后又翻滚到高速公路下。车上共有两人,司机受伤,副驾驶并无大碍。经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驾驶人疲劳驾驶。

4月8日,邢台临城县一名心脏病患儿急需转院,警车在前方开道,后方救护车得以快速通行。民警一路通过喊话器提醒前方车辆避让,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一路疾驰。从临城县到邢台市区47公里,最终仅用30分钟到达,为患儿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目前患儿病情基本得到控制,仍在进一步治疗中。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