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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起,石家庄市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

2021-03-05 09:59:12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

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为减轻交通拥堵,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一、限行时间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本轮限行尾号为: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二、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 100元。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关于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石家庄市于2021年1月29日起暂停执行外埠机动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经研究,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