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亲友喝酒、找朋友借车、送女友回家……竟没一个“友”阻止他
2021-02-24 09:13:50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
一名驾驶人,春节期间在亲友处喝酒,从朋友处借上车,驾车上高速送女友回家,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环节被阻止,也不至于出现“醉驾”。民警感慨:亲友朋友女友,醉驾时一个也“没友”。
2月17日,河北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民警在京哈高速查处一起醉驾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将面临严厉处罚。
案件经过
当日下午16时45分许,高速交警唐山支队民警在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75公里巡逻时,发现一辆银灰色吉利轿车涉嫌实施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引导其至前方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人非但不配合,反而加速逃离。民警判断其可能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便驾驶警车通过警灯警报和喊话器等方式,要求驾驶人配合检查。
迫于压力,该车驾驶人在行驶至榛子镇收费站外广场时,发现无法逃脱,便停车接受检查。询问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酒气很重,且称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为核实相关信息,民警将其带至驻警点进一步询问。
经询问,驾驶人为秦皇岛人,当日中午12时左右在亲友家饮酒后,因其女友要回唐山丰润,驾驶人16时左右从朋友处借到车后,带女友驾车自卢龙返回唐山,路上被交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现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对其进行采血检验,待出具检测结果后,依法对驾驶人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交警提醒:驾驶人和驾驶人亲友都要牢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的法律规定。饮酒会导致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既是严重违法行为,也极易危及自己和他人安全。遇到驾驶人喝酒后,亲友要及时劝阻,严禁驾驶人动车开车。一次酒驾终生后悔,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无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不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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