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01-06 09:50:33 来源:石家庄交警微博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疫情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根据石家庄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石家庄市交管局决定对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综合警务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局决定自2021年1月6日起,暂停全市各综合警务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
二、市区各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交通违法违法处理窗口正常开放。群众因办理其他业务急需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经办人持有效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在地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为减少群众聚集和等候时间,提倡通过提前预约、分时段、限额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各交警大队将以小时为单位,限定窗口预约业务办理数量;办理业务的群众可通过公示电话进行预约。各交警大队在现场核对留存的经办人身份信息后,予以办理相关业务。
三、推行不见面审核,提供网上受理业务。为避免人员聚集,拓宽群众反馈渠道,推荐群众使用“交管12123”APP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申请交通违法复核、复议业务的,可以通过电话受理和邮寄的方式提出。各单位的邮寄地址、收件人、邮编等信息详见附表,邮寄信封或者邮件封套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核申请”。
四、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现场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从疫情高发区返还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如有谎报、瞒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大厅实行定时消毒,需要群众接触的操作机将不定时消毒,请放心使用。办理业务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并出示健康码,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4、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等候。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办公场所,不许聚集和逗留。
5、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大厅,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指挥中心85858000;行政复议、复核85858160。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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