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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1月6日起,办理车驾管业务,要预约!

2021-01-05 17:03:47  来源:石家庄交警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采取互联网和人工窗口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自2021年1月6日起,全市所有车驾管业务采取互联网线上和人工窗口预约2种方式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互联网线上办理业务

大力倡导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车驾管业务,确保当天申请、当天办结、邮政寄达。凡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原则上人工窗口不予受理。

(一)办理业务类型

1、机动车业务13项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牌号、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异地转(迁)入预选号牌、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个人名下)、申领免检标志、补领机动车牌号(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换领机动车牌号(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个人名下)、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个人名下)、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个人名下)、临时号牌申领(个人名下的新购车辆)、电子化转籍申请。

2、驾驶证业务9项

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超龄换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延期换领驾驶证、网上审验教育。

3、违法处理业务2项:违法处理、罚款缴纳

4、特色服务1项:一键挪车(交管12123)

(二)办理方式

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

二、人工窗口预约办理业务

(一)办理业务类型 

1、机动车业务11项
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登记、超限临牌核发、机动车电子化转籍、补换领号牌(单位小型车号牌和所有大型车号牌)、使用性质租赁车辆业务、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核发机动车年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上线检验)。

2、驾驶人业务8项

驾驶证转入、军警换证(只受理暂不约考)、外籍换证(只受理暂不约考)、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驾驶证降级、取消考试、退办驾校、变更考试地。

(二)办理方式

实行提前预约、属地管辖的模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或电话预约登记的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分、县(市)车管所办理,跨属地管辖区域或无预约记录不予受理。

车管所第一分所(桥西区新华西路672号):办理新华区、桥西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车管所第二分所(裕华区南二环与东二环交口):办理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各县(市)车管所:办理本县(市) 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三)预约方式 

为减少群众聚集和等候时间,以小时为单位限定预约数量,可通过微信预约,具体方法如下: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微信公众号车驾管业务预约程序办理。

三、开通应急业务绿色通道

各分、县(市)车管所为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运输疫情防控物资、民生保障物资,城市运转物资的车辆和驾驶人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

四、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自1月6日起,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15天,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告知。

五、市区主城区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办理

市区主城区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循环化工园区大队除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审验教育业务外,其他车驾管业务暂停办理,一律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办理。各交警大队在办理满分学习、审验教育业务时,根据本单位培训能力,合理确定培训人数,避免人员聚集。(高新区交警大队暂未办理车驾管业务)

六、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现场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办理业务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4、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距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就坐,防止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请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不要聚集和逗留。

5、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6、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理场所。
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平安! 

如有疑问,请拨打12123进行咨询。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