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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危险会避险 |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属违法!

2020-12-03 15:47:5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想必已经深深的牢记在人们心中。酒驾醉驾也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然而,有很多人认为只有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才算是酒驾,殊不知,醉酒后驾驶电动车也会受到处罚!

2020年11月19日14时25分许,韩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邯郸市峰峰矿区滨河南路石桥村口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滨河路路口,与由西向东右转弯行驶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韩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此次交通事故韩某因逆向行驶和醉酒驾驶负主要责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韩某对韩某处以20元罚款。

请广大市民牢记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都不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提醒大家,酒后特别是醉酒后,人的反应及协调能力会大幅下降,骑乘非机动车辆同样非常危险。特别是在冬季,人们衣着厚重,身体机能也相对较差,一旦发生意外,更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责任编辑: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