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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上心爱的小摩托,然后记了36分

2020-11-23 09:51:55  来源:廊坊交警  

10月23日,廊坊市大城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名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着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检查,驾驶人非常不配合,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拒不下车,并向民警提出了比如“我就去附近的地方,凭什么管我?”

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随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又发现驾驶人持有C1驾驶证,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与其准驾车型不符。

根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合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750元、驾驶证记38分的处罚。

10月18日,廊坊市大城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车速缓慢,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熄火停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民警进一步对该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驾驶人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并没有取得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驾驶人说,自己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点酒,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喝点酒驾驶摩托车回家没什么大碍,不料在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驾驶人存在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记36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