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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限行有变!

2020-11-01 19:24:00  

最新消息,11月1日起沧州市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秦皇岛市于11月1日早8时解除城区单双号限行及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其他机动车强化管控措施,恢复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

秦皇岛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接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及专家团队会商,预计11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报市政府批准,决定于11月1日早8时解除城区单双号限行及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其他机动车强化管控措施,恢复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

特此通告。

2020年10月31日

沧州 

沧州市于11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0〕123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