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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假的!都是假的!

2020-09-29 10:16:00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衡水支队  

9月20日晚21时44分,河北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在庙镇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AA***6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所出示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竟然都是假的

因驾驶人提供的证件均为假证,民警对其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多次询问,当事人最终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为朱某某,即为冀AA***6重型半挂车的车主。

原来,朱某某持有B2驾驶证不能开重型半挂车,便在网上花钱给自己“增了驾”,由B2驾驶证一下“升级”为A2驾驶本 ,此项“增驾”费用花费2000元。不仅如此,朱某某索性连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换了,摇身一变成为“霍某”,而且顺带连假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都办了,可谓是“买一送二”,一假到底。

可是朱某某不知道的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涉嫌刑事犯罪了。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移交至景县公安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依法用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隐藏着巨大交通隐患。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一直是交管部门的打击重点,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