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都心疼!千万别再带着孩子“争分夺秒”了!
2020-09-03 10:18:49 来源:邢台交警、衡水交警、秦皇岛交警
8月29日12时44分,邢台市巨鹿县一路口,一辆白色越野车通过该路口时“掐准时机”,红灯刚好计时完毕变为绿灯第一秒,没有减速直接冲了出去。而此时,另一个方向,一女子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一男孩,在黄灯倒计时状态夺秒而出……
当双方行驶至路口中间时,两车发生猛烈碰撞。电动车上两人(一女,一男孩)均被撞“飞”在地,小男孩趴在地上浑身抽搐不止,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电动车骑行人违反信号灯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白色越野车驾驶人通过十字路口未减速慢行,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类似的事件还发生在衡水、发生在秦皇岛……
7月13日8点50分许,在衡水市安平县正港路与经六路交叉口,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自行车载着孩子过路口,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此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女子与孩子受伤。
从视频可以看出,女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孩子闯红灯通过十字路口,结果被一辆正常直行的轿车撞倒。轿车司机由于左待转车辆遮挡了视线,没能及时发现电动车,从而刹车不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经过调查,交管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及在规定车道内通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6月10日8时10分许,在秦皇岛市一路口,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在黄灯闪烁后进入路口,在通过路口过程中与一辆小轿车相撞,两车损坏,女子与孩子倒地受伤,期间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骑车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红灯不能闯,黄灯也不能闯!行经路口发现信号灯已经变为黄色时,需在停止线前停车等待下一个绿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绿灯头、红灯尾”这短短几秒,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时间段,因为不少不守法、不文明的驾驶人、骑行人就喜欢抢这几秒钟,一旦双方同时抢,事故必然难以避免!
现在正处于开学季,不管是家长接送还是学生自己骑行上下学,请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行车不得搭载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员,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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