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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关于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尾号禁限行的通告

2020-06-19 16:09:24  

为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沧州市中心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常态化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20年6月22日7时起 ,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解除或限行号牌规则变化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307国道(海河路)、经八路、北绕城(渤海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