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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交警救助老人扑灭烈火

2020-05-14 14:53:34  

5月12日,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武安市邯武快速路工业园区附近时,巡逻民警发现车辆货箱内着火,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酿成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中午12时许,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康二城中队长卢刚带领辅警韩佳明、郭拥的在邯武快速路段巡逻时,发现快速路工业园区方向有黑烟飘空,卢刚凭借多年执勤经验断定前方有异状,当即驱车前往。

临近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着着火,骑车的老大爷站在一旁慌张无措。民警来不及细问情况,迅速决断,一路负责疏导路过此地的车辆进行避险,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另一路负责现场救援,利用对讲机呼叫附近执勤民警支援,同时拨打火警119请求救火。

由于火势较大,警车上的小型车载灭火器并不能将火彻底扑灭,为了不让火势蔓延,民警拦截了一辆恰好经过的洒水车,用水车喷枪进行灭火,暂时控制了火势。随后119赶到现场,经过数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扑灭,所幸的是这场事故没有人员受伤。

灭火后,现场残留了很多烧毁的物品,为避免车辆闪避引发交通事故,卢刚带领民警们将路面清理干净后才离去。

交警提醒广大群众:

购车时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并在提车时加强对各项性能的检查;驾车出行前要认真检查车况,确保安全后再出行;在行车途中保持安全规范操作。

如果发现车内有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找安全区域停车、熄火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或报警处理。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