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事故预警 > 正文

唐山:8个月内4次酒驾这名司机胆真大!附视频

2020-05-07 15:34:38  

(摄影:唐山晚报记者 赵亮)

5月2日,市交警一大队查处一起第四次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16时许,市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王盼庄立交桥桥下往开平方向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白色轿车在看到前方有执勤民警检查时,突然将车辆停靠到了路旁,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了拦截。

拦截后,民警将车门打开,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就在民警控制住该名驾驶员时,他却对民警说了一句:“你不认识我了吗?”这话一出,民警立即察觉到了该名驾驶员是在和民警套近乎,并没有理会该名驾驶员。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体内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8.9mg/100ml,属饮酒驾驶。随后民警要求该名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一直说没带驾驶证,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身份证号,该名驾驶员又推三阻四,一直不配合民警的检查。

最终,经过民警对该驾驶员的讯问后得知,该名驾驶员由2019年9月至今,已经酒驾被查处过三次,分别是2019年9月、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此次是第四次被民警查处,所以其驾驶证在第二次酒驾被依法吊销,且该名驾驶员第三次酒驾被查处时被拘留过,这才一直没有敢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名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又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扣车的处罚。

责任编辑:小欣